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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2-09-26 点击数:

通 知

各部门、各科室:

医院招投标采购中心人员、场地、制度已基本到位,已具备开展招标工作的条件,根据院长办公会确定的其职责,从即日起,由招投标采购中心统一承担全院范围内(包括高新分院)货物、工程、服务的招标工作(药品暂时除外),其他部门一概不开展招标业务。请相关职能处室及时将需招标的采购计划交招投标采购中心,以便顺利完成全年的采购任务。

特此通知

招投标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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