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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试剂的公开采购信息二次公告(项目编号:2016059)下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08-09 点击数:

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试剂的公开采购信息二次公告(项目编号:2016054)下

一、招标采购范围:

产品编码

产品名称

方法

类别

备注

A07

淋病奈瑟菌(NG)

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RNA恒温扩增技术

检验科

国产

A08

沙眼衣原体(CT)

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RNA恒温扩增技术

检验科

国产

A09

结核分枝杆菌

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

RNA恒温扩增技术

检验科

国产

A10

Septin9基因甲基化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PCR荧光探针法

检验科

国产

A11

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荧光PCR法)

荧光定量PCR法

检验科

国产

A12

人类HLA-B27

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

荧光定量PCR法

检验科

国产

A13

血清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和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IGFBP-3)检测试剂

化学发光法

检验科

进口

A14

胎盘生长因子(PIGF)检测试剂

化学发光法

检验科

进口

二、报名人资质: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检验试剂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体外检验试剂的规定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经营企业作为投标人,应持有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质量及货源保证书,并应满足我院提出的具体配送要求。质量及货源保证书的有效期限应大于本次招标采购的整个采购周期(壹年)。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质量及货源保证书的同时,还应出具国外生产企业对该一级代理商或国内总代理的经销或代理授权书。经营企业,必须是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一级代理商)、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的直接授权经销商。质量及货源保证书在本次招标采购的整个采购期内有效,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不得随意进行修改和撤回。

2)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产品只能由生产企业或委托一家经营企业投标(即一标一投)。

三、报名地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投标采购中心 (行政楼五楼)

四、联系人:孔老师

五、电话:0551-62922911

六、报名时间:2016.8.9--201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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