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对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绩溪路院区景观环境提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2021HY-G631228
2.2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18号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绩溪路院区景观、绿化、道路(人行道)、休闲广场等改造、提升工程,改造面积约11375平方米。
2.5 投资规模: 约190万元;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景观、绿化、道路(人行道)、休闲广场等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2.7 工期: 90日历天
2.8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须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指绿化或景观工程)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投标单位企业所在地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0年09月01日至今的社保证明。
3.5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须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指绿化或景观工程)。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
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10日
4.2 地点:登录寰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上获取
4.3 方式: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 “寰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jypt.ahhyzb.com.cn:8080”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企业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相关网站及寰亚新点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2.项目如有多个包的,各投标人须在寰亚新点电子系统对应包别内获取对应包的招标文件,如参与包别错误,造成无法投标的情况,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各投标人可登陆“寰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jypt.ahhyzb.com.cn:8080)---通知公告---操作视频演示及相关软件下载--下载网站注册和文件获取视频”查看操作演示;
4.如需开具发票,开票所需的财务信息,以供应商注册登记时填报的信息为准,需确保注册的信息真实有效;
5.招标文件费发票开标结束之后在系统申请由财务开具电子发票后自行下载,申请及下载位置: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标书费发票申请。
6.售价:每包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6.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寰亚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jypt.ahhyzb.com.cn:8080”等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dept5@ahhyzb.com.cn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551-65318929或65320549或62631311转分机号661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