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旗杆配件更换安装”维护服务公开谈判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项目名称:“旗杆配件更换安装”维护服务
3、项目概算:合同总额不超过1.5万元。
4、采购方式: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限额以下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院招〔2019〕1号)相关规定,通过公开谈判方式采购。
5、项目内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绩溪路住院部南一号门处现有5座旗杆,高度约20米,因使用年限较长,其配件老化,使用不畅,根据使用需求,原旗杆保留使用,拟更换360度顺风装置、手动内置升旗装置、锥形旗杆挂旗组件、φ2.0mm不锈钢丝绳、升旗摇把等主要配件。
二、投标人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
2、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
三、谈判时间、地点、联系人
1、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4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楼五楼总务处。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明,13956905680。
四、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下午5:30。
2、报名需准备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报名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总务处行政科。
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取得报名回执的方可投标。报名回执原件需和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五、投标文件准备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谈判现场递交给招标人。
六、报价要求
按照清单报价,总价包干结算,报价包含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七、其他
1、经谈判,结果能够满足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符合条件的有效最低价确定为中标人。
2、时限要求:收到招标人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配件更换安装。
3、质保期: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 号 |
重 要 事 项 |
1 |
招标范围:见招标要求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前需对各投标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文件中需实质性响应,否则按废标处理。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
3 |
投标有效期:60日历日(自开标之日起) |
4 |
投标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5 |
施工期:接甲方通知后5个日历日 |
6 |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套,副本一套。商务标、技术标共装订成一册 |
7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40。 |
8 |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40。 |
9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总务处(如地址有变动,将会提前予以通知) |
10 |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拒绝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
11 |
投标保证金:无 |
12 |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书。 |
13 |
评标办法:符合条件的有效最低价确定为中标人。 |
14 |
现场勘查:自行勘查。 |
文件格式
格式1 投标书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设备进行投标。
本次投标报价为大写: 万元(小写: )。
为此:
一、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一)投标书正本1套,副本1套;
二、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三、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四、愿意向贵公司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格式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司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的 项目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盖章或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格式3 商务报价表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材质工艺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 (元) |
备注 |
1 |
360度顺风装置 |
9093旋压铝合金铸成 |
5 |
套 |
|
|
含原配件拆除 |
2 |
手动内置升旗装置 |
内置轴承合金铝支架 |
5 |
套 |
|
|
含原配件拆除 |
3 |
锥形旗杆挂旗组件 |
SUS304#304不锈钢 |
5 |
套 |
|
|
含原配件拆除 |
4 |
不锈钢丝绳φ2.0mm |
SUS304#305不锈钢 |
230 |
米 |
|
|
含原配件拆除含损耗 |
5 |
升旗摇把 |
铝合金铸成 |
5 |
套 |
|
|
含原配件拆除 |
6 |
吊车吊篮租赁 |
20T |
1 |
台班 |
|
|
|
7 |
人工费 |
改造内置安装孔 |
1 |
项 |
|
|
|
8 |
安全防护措施费 |
|
1 |
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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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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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合计 |
|
|
|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旗杆配件更换安装维护服务
合
同
2021 年 月 日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旗杆配件更换安装维护
服务合同
甲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绩溪路218号
乙方:
地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旗杆配件更换安装维护服务事项双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旗杆配件更换安装维护。
2、项目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甲方指定位置。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施工。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 元。
合同价包含原配件拆除、更换新配件、维保、运输、税费、安装、利润等一切费用。
配件更换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审计资料,甲方审计完成后,乙方按照审计决算额开具全额有效发票,甲方付款至决算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无息返还。
施工用电按照审计决算价的5‰收取,付款时直接扣除,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更换安装要求、质保期
1、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绩溪路住院部南一号门处现有5座旗杆,高度约20.08米,原旗杆保留使用,更换360度顺风装置、手动内置升旗装置、锥形旗杆挂旗组件、φ2.0mm不锈钢丝绳、升旗摇把等主要配件。
2、质保期: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人为、不可抗因素或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质保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维修,否则视为违约。若乙方拖延维修,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安装时间:接甲方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配件更换安装。
五、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方法
1、质量标准:合格。
2、验收标准:按制作安装要求及行业相关工艺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方法:更换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数量,共同对工艺和材质进行核实。
六、甲方责任
1、负责指定安装地点,组织验收。
2、负责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3、甲方配合乙方履行合同,不人为设置障碍。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规格、品质达到合同的要求;
2、乙方自备施工用的一切工具及设备;
3、乙方要认真组织并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服从甲方现场指挥,推护现场整洁,及时清运垃圾,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4、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和间接责任。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财产、物品受损,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按价赔偿。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协议规格数量清单对货物进行核对,甲方如果发现商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的定或货物受损、短缺等情况视为违约,双方应列出清单,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同时乙方负责于两天内补足或更换安装到位。
3、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费用扣完为止,但乙方仍需完成合同。
九、纠纷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21年 月 日 日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