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键报警对接公安110联网项目(限额以下)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安防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大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国卫办办医函【2021】24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我院绩溪路院区警务室及长江路门诊保安室安装一键报警与公安“110”对接联网,拟通过小额谈判方式确定设备材料的选型供应商,特邀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函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一
二、供应商须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17:00时前。
2、提交资料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保卫处。
3、评审时间:2022年4月15日10:00。
4、评审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保卫处会议室。
5、报名要求:
(1)报价文件以人民币填报,同一设备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2)报价包括: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卸装费、安装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所报价格应为货到现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的最终价格。
(3)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产品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附有产品相关证书和资料,若需附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报价文件中应列明设备型号、设备参数、品牌、单价(含税、运费)、总价、供货周期、服务保障等。
(4)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两年以上质保期(供应商需自行填报并不低于两年质保期),设备材料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一旦设备材料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要求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发票,及供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质量保证认证体系证书、环境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等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注:采购清单中设备参数标★项为设备关键参数必须满足,且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满足需求处理,视频对接应确保对接成功,否则可不付合同价款)。
6、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文件正本壹本,报价文件一律采用 A4 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评审时启封”。报价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7、合格供应商的确定由询价小组进行确认。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上分品种确定合格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 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8、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遵循保密原则。
9、合格供应商合同的签订:合格供应商确定后天内由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后期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按此次报价进行采购,其他条款在合同内约定。
10、验收:我院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1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有效发票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12、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相关负责人。
地址: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保卫处
联系人:李子君
联系电话:62922099
安医大一附院一键报警系统报价单 |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设备 型号 |
技术参数 |
推荐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报警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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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键报警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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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对讲 |
海康威视、大华、博士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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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备电源 |
配套 |
配套 |
国产优质 |
2 |
个 |
|
|
|
3 |
无线路由器 |
|
无线传输速率300Mbps,有线传输速率:1000Mbps |
HI-WOOYA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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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弱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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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cmX300cm |
|
2 |
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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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联网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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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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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键报警服务费 |
|
|
|
2 |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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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辅材 |
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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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优质 |
1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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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设备材料费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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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安装调试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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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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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项目总计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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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通讯物联网卡按一年计费,如安装位置有互联网则取消该费用。2、一键报警服务费按年计费。 |
110联网报警服务合同
甲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18号
乙方:
地址: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据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合肥城市联网报警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报警服务系统)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服务项目:一键求助报警。
甲方服务点第一联系人及电话(值班人员)第二联系人及电话(安全负责人)负责处理报警、核警事项,保持电话畅通,若联系人有变更应及时联系
第二条双方的职责
甲方:
1、必须保证报警系统24小时正常供电,必须保证报警系统所使用的固定电话线路、光纤路由通信正常。报警系统所使用的数据卡、流量卡、拨号卡仅用于签约网点报警设备传输信号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不得擅自或任由他人拆动报警装置。修理水电、电话、室内装潢、堆放物品等应注意不妨碍或损坏报警设备的正常功能,如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
3、甲方有对终端设备进行监管和保护的责任,若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或者有故障产生,应及时通知乙方(拨打乙方维保电话)以便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协助乙方进行报警系统终端设备的日常保养及维护。超出使用年限的设备或经检测无法满足防范需求的,乙方建议甲方更换,甲方应当采纳,否则因设备无法有效报警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自负。若甲方坚持使用老旧设备,发生的维修成本由甲方承担。
乙方:
乙方根据《报警运营服务规范》(GA 1383-2016)及甲方安全防范需要,全权负责甲方委托的场所内报警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以及对用户终端设备材料的审定选用,经双方同意确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动。
2、甲方办理交费手续后,乙方开通报警系统。报警服务开通时间在交费次日生效。
3、在完成系统的施工安装后,乙方负责对用户单位个人的操作及终端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4、乙方定期巡检报警设备工作状态,并向甲方提供有关建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如果终端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要及时赶往现场进行检修。
5、接到用户报警后,110指挥中心将根据报警用户位置、报警防区、警情类型依据合肥市公安局处警预案进行处警工作。
第三条 维保服务
1、合同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乙方免费检修(新装设备一年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可免费更换,甲方购买的设备使用超过一年的,如需更换设备,乙方收取设备材料费用),但因甲方员工或第三者擅自变动报警设备器材、线路导致设备受损失灵的,由甲方承担维修成本。
2、乙方维保流程:甲方发生报警系统故障,请拨打乙方维保电话:,乙方派工作人员上门维修,甲方应核对乙方上门人员工作证件,维修完毕甲方在维护联系单上签字确认。非持乙方证件人员维修的或非拨打乙方上述维保电话报修的,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或报警不联网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合同期限和费用缴纳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套一键求助报警设备(免费调试)共元。
3、每年报警服务费计元/网点,总服务网点个。另代收通讯费元/月。
4、本合同签订安装一键报警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第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设备费和本年度的服务费共计:。
5、自第二个合同年度开始,每年度第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服务费共计:
6、乙方收款账户:开户行:;收款单位:;收款账号:
7、由于安全责任重大,若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时间缴纳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提供报警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8、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任何一方未向对方表示终止合同,且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向乙方缴纳下一年度服务费用,则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一年,并履行续签义务。
第五条不可抗力的处理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在双方协商后,共同同意终止提供服务的,甲方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如是甲方或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元/网点。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案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他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缴纳相应报警服务费后生效。
第十条特别提示:乙方协助甲方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及时将警情通知到甲方和安排处警,并利用前端警报设备对入侵者以威慑和制止。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报警系统未及时报警造成甲方损失的,经公安机关立案评估后三个月内,乙方以该网点的年度服务费两倍为限承担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非乙方原因或因甲方未尽职责或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及时报警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