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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非集中采购物资装备(限额以下)采购公告(项目编号:高新2023031001)

作者: 时间:2023-03-10 点击数:

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非集中采购物资装备(限额以下)采购公告(项目编号:高新2023031001)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西门“地质勘察及后续的勘察服务”非集中采购物资装备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非集中采购物资装备需求

    项目名称:高新院区西门地质勘察及后续的勘察服务

    1. 招标范围:

    委托人拟建项目地质勘察及后续的勘察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初勘(方案自行拟定,但初勘点要满足规范要求)、详勘(测量 放线孔、钻探、泥浆护壁、静力触探测试、标准贯入实验、波速测试、提取并加工水样、岩样、 土样及相应常规物理实验、特殊性试验(膨胀土试验、三轴剪切试验、颗分试验等)、验槽、 机械设备进退、样品运输等、从外业开工到提交符合招标人及施工图设计单位要求的勘察报告、 配合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包括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他相关验收工等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纸报批及审查的一切内容。

    2. 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 评审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4. 技术要求

    1)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建筑物及构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隆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

    2)勘察人对勘察、测试、报告编制、勘察的质量、勘察进度、文明安全作业、后续服务等实行总承包。

    3)勘察任务要求:勘察工作应符合国家勘察行业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4)查明地块范围内及其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作用及其分布范围与发育程度,并对其作出评价和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并为现场施工提供后续服务。

    5)查明地块范围内表层土的类型、深度、分布和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提供地块岩土的有关指标。

    6)查明地块范围内岩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和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7)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和地下水位等情况,以及含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分布情况,要求掌握不同土层的渗透性指标,并对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相互关系及径流情况作初步分析。

    8)根据场地地质情况提出地块内部道路及辅助建构筑物所在场地的工程地质特性,提出地基和基础设计方案的建议。

    9)分析现状边坡的稳定性及边坡开挖过程中边坡的稳定特性,对边坡的开挖提出建议,并提出边坡整治的建议。

    10)勘察必须执行国家现行勘察行业标准及地方相关规范等,必须满足设计部门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11)勘察成果应达到的详勘深度;勘察方案需保证最终顺利验收。

    高新院区西门(图)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供货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非集中采购物资装备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

    4、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单项非集中采购物资装备总金额<50000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3年03月10日---2023年03月16日(上午8:30---下午5:00,节假日期间不报名)

    2、 报名地点: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 120号,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综合保障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908395

    四、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资质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

    3、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医疗设备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 备案凭证(生产企业在关境内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企业提供),及《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附件)或 备案凭证。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综合保障部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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