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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家属区23号住宅楼阳台结构安全检测招标》的补充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3-13 点击数:

关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家属区23号住宅楼阳台结构安全检测招标》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29条(详见附件)之规定: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

特补充告知相关外省企业:

1、如未获得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无法参加《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家属区23号住宅楼阳台结构安全检测招标》投标。

2、原定开标时间顺延至2023321日下午3时、报名时间顺延至3月20日下午5时。联系人、开标地点等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总务处基建科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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