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婴幼儿测试管路等耗材采购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1.1 采购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婴幼儿测试管路等耗材采购
1.2 资金来源:自筹
1.3 采购方式:谈判
1.4 供货(服务)期限:
①本项目第1-10标包招标供货(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度末招标人对投标人本年度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②本项目第11标包招标采用“2+1”模式:供货(服务)期限为2年,每年度末招标人对投标人本年度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合作无异议,合同可续签1年。
2. 采购范围
包号 |
申购科室 |
品名 |
需求国产/进口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元/单价) |
数量/3年 |
用途/备注 |
需兼容医院机器 |
供货期限 |
1 |
儿童呼吸血液内分泌病区(绩溪路) |
婴幼儿测试管路 |
国产 |
RC-8 |
个 |
13 |
2700 |
配套重庆柯洛德儿童肺功能仪PowerCube-ST使用,用于辅助患者开口 |
否 |
3年 |
2 |
干部神经内科 |
肢体压力套 |
国产 |
CWH-ZDX-L/R 439mm*422mm*120mm*50mm CWH-SD-L/R 335mm*285mm*35mm |
套 |
315 |
120 |
配套南通科威翰动静脉脉冲气压治疗仪CWH-8000使用 |
南通科威翰动静脉脉冲气压治疗仪CWH-8000 |
3年 |
3 |
日间手术室(绩溪路) |
一次性使用套管穿刺针 |
国产 |
C10-1 /C12-1/C15-1/C5-0 单支装 |
套 |
268 |
138 |
供腹腔镜手术中穿刺腹腔后向腹腔内输送CO2气体,并建立内窥镜和手术器械从外界进出腹腔的通道 |
否 |
3年 |
4 |
通用 |
输液架 |
国产 |
移动式 |
个 |
280 |
60 |
用于辅助输液 |
否 |
3年 |
5 |
通用 |
氧气袋 |
国产 |
42L |
只 |
69.5 |
60 |
用于储存氧气 |
否 |
3年 |
6 |
中心ICU |
医用导电膏(除颤) |
进口 |
Z-101BA/100g |
支 |
180 |
30 |
用于除颤时减少电极与皮肤之间的接触阻抗以及减轻电击可能引起的皮肤电灼伤 |
否 |
3年 |
7 |
感染病科一病区(绩溪路) |
全自动活检针 |
进口 |
(0.9/1.2/1.6/2.0)mm x (100/120/160/200/250/300)mm |
支 |
272 |
114 |
用于穿刺活检取样 |
否 |
3年 |
8 |
麻醉科病房(绩溪路) |
一次性心电电极 |
国产 |
2226CN 50片/盒 |
片 |
1.8 |
15600 |
搭配心电图机、心电监护等设备采集体表心电信号 |
否 |
3年 |
9 |
手术室一部 |
一次性使用引流管 |
国产 |
F6、F8、F10、F12、F14、F16、F18 |
支 |
9.5 |
1854 |
供临床人体体液引流使用,也可配合负压引流球引流人体废液使用 |
否 |
3年 |
10 |
消化内科 |
三腔二囊胃管 |
国产 |
无 |
只 |
439 |
30 |
用于对患者进行灌注、抽取胃液、胃肠减压时一次性使用 |
否 |
3年 |
11 |
胃肠外科一(高新路) |
管型吻合器 |
国产 |
fcsme24/26/29 |
把 |
2565 |
18 |
主要用于食道、胃、肠等消化道重建手术消化道的端端和端侧吻合 |
否 |
2+1年 |
本表中暂定采购数量(如有)为采购人预估在供货(服务)期限内的该品种耗材的采购数量,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表中规定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与成交供应商的货款结算以实际供货的合格产品数量为准。
供应商可对上述采购产品列表中所有标包进行响应,也可只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响应(如有),不限制中标数量。
注意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标准以及列明的产品名称、品牌或型号(如有)等内容仅起说明作用,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品等,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备注”栏作相应说明,否则可能不被认可,并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响应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响应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审查相应材料,若无法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3.3 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谈判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9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9日17时(节假日期间不报名)
地点:合肥市绩溪路218号,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投标采购中心(行政楼五楼)
5.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资质资料)
①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②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④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生产企业在关境内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企业提供),及《医疗器械注册证》(须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附件)或备案凭证。
6.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7.其他补充事宜:
①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51-62922070
②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现场递交样品供采购人评审。
样品递交时间:谈判当日,投标人须将样品递交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投标采购中心(行政楼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