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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区国旗杆制作安装项目谈判采购文件

作者: 时间:2024-10-09 点击数: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区国旗杆制作安装项目

 

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期: 2024 10月10


第一章 报价须知前附表

序号

1

采购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址:合肥市肥西县翡翠路与紫石路交口

联系人:老师

话:0551-63236152

2

工作内容:南区2号楼前广场国旗杆制作安装等内容

3

评审办法:有效最低价,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者即为本项目中标人。

控制价4.5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4

合同形式:总价包干(含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5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区国旗杆制作及安装项目

6

制作安装工期:15个日历日

7

报名时间:20241010---20241014日(上午 8:30--下午 5:00,节假日期间不报名)

报名资料:

1、报价人委托授权书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盖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提供近3年的1项国旗杆制作安装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合同中须明确体现含有国旗杆制作安装内容)。

 

报名地点:安医大一附院(南区)1号楼1楼后勤安保部

谈判采购地点:安医大一附院(绩溪路)行政楼五楼总务处,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2.1对报价人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业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项目简介

1)概况:南区2号楼前广场指定区域制作安装国旗杆

 

2) 制作及安装要求 :具体 工程量 详见清单。

 

3)制作及安装工期:15日历天

4)质量:按图施工规范完成,验收合格。

5)付款方式:

①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验收合格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

②合同价款的3%留作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经甲方书面确认未发生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妥善解决全部质量问题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

③质保期1年;

④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数额的合法税务发票;否则, 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工程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不存在任何签证与变更。

2.3递交文件内容要求

国旗杆制作安装报价清单

锥形旗杆制作安装报价清单

序号

名称及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米)

金额
(元)

1

内置锥形旗杆:H16.88m*1根,口径:上口φ80mm,
下口φ208mm,壁厚3.0mm,304不锈钢材质

含升旗装置1组,国旗一面

16.88



2

内置锥形旗杆:H15.88m*1根

口径:上口φ80mm,

下口φ208mm,壁厚3.0mm,304不锈钢材质

含升旗装置1组,国旗一面

15.88



3

内置锥形旗杆:H15.88m*1根

口径:上口φ80mm,

下口φ208mm,壁厚3.0mm,304不锈钢材质

含升旗装置1组,国旗一面

15.88



4

整支运输安装费用

1



5

预埋件

3



6

基础土开挖费用

1



7

渣土清运费用

2



8

旗台砌砖

19



9

旗台混凝土浇筑(8.4m*1.3x1)

12

立方



10

旗台大理石材料费用

18

平方



11

旗台大理石人工费用

18

平方



合计

总造价含税金



 

 

 

 

 

2)单位营业执照、质资证书(盖章);

3)同类项目业绩等辅佐材料(盖章);

谈判小组依次对响应采购的报价人提供的文件进行评审,择优选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密封,谈判现场递交给采购人, 另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word、PDF带章)。

2.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区

国旗杆制作安装项目合同

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方:

签订日期:


南区国旗杆制作安装项目合同

甲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筑安装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区国旗杆制作安装项目

二、工程地点:合肥市肥西县翡翠路与紫石路交口

三、工程量和要求医院南区2号楼前广场制作安装国旗杆,具体详见清单(附件)


四、合同价:

五、工期:15日历天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二条 价款支付与结算


①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验收合格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

②合同价款的3%留作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经甲方书面确认未发生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妥善解决全部质量问题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

③质保期1年。

④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数额的合法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不存在任何签证与变更。

第三条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

乙方按规范施工完成,工程质量合格。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

一、施工期间,应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施工用电、用水);


二、负责现场施工环境的协调、提供可以施工的条件,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如遇施工条件受限制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

一、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 如期完工并交付使用。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工人在现场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三、乙方严格按设计院设计要求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偿付逾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造价的千分之四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六条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附件:







 

 

 


 

 

 

 

 

序号

名称及规格

数量

单位

1

内置锥形旗杆:H16.88m*1根,口径:上口φ80mm,
下口φ208mm,壁厚3.0mm,304不锈钢材质

含升旗装置1组,国旗一面

16.88

2

内置锥形旗杆:H15.88m*1根

口径:上口φ80mm,

下口φ208mm,壁厚3.0mm,304不锈钢材质

含升旗装置1组,国旗一面

15.88

3

内置锥形旗杆:H15.88m*1根

口径:上口φ80mm,

下口φ208mm,壁厚3.0mm,304不锈钢材质

含升旗装置1组,国旗一面

15.88

4

整支运输安装

1

5

预埋件

3

6

基础土开挖

1

7

渣土清运

2

8

旗台砌砖

19

9

旗台混凝土浇筑(8.4m*1.3x1)

12

立方

10

旗台大理石材料

18

平方

11

旗台大理石人工

18

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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