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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流式细胞仪等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9-06-28 点击数: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流式细胞仪等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流式细胞仪等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19年06月27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1、流式细胞仪项目(项目编号:19AT0130201996)

中标候选人: 合肥嘉响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2、体外物理震动排石机项目(项目编号:19AT0130201995)

项目流标

3、横梁式吊桥项目(项目编号:19AT0819001897)

中标候选人: 宁波诺斯康馨商贸有限公司

4、常频呼吸机项目(项目编号:19AT0819001898)

中标候选人: 上海辰依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5、便携式超声项目(项目编号:19AT0819001899)

中标候选人: 合肥宝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6、长江路门诊至高新院区裸光纤接入及租用项目(项目编号:19AT0819002028)

项目流标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06月30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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